“万珂®”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可支付范围

2015/05/20

——多发性骨髓瘤参保患者的治疗费用在内蒙古将可报销


 

(2015年5月20日,呼和浩特)今年初,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与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靶向药物支付协议书》,确定了从2015年1月1日起,万珂®(注射用硼替佐米,3.5mg/支)被纳入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可支付范围,该协议于近日准备开始陆续在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具体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今年将包括治疗多发性骨髓瘤万珂®在内的12种恶性肿瘤靶向药物纳入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可支付范畴。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符合恶性肿瘤靶向药物中国适应症和临床诊疗规范、且无使用禁忌症的患者均可享受这一政策。具体支付比例为:恶性肿瘤靶向药物治疗获得慈善机构赠药前的费用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35%,城镇职工再由大额医疗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支付35%,城镇居民则由大病保险再支付35%。一个年度内支付的恶性肿瘤靶向药物治疗费用,不得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万珂®是此次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名单中唯一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靶向药物。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血液内科高大主任介绍多发性骨髓瘤是一种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可发生在骨髓和骨骼的多个部位。在我国,其发病率约为2.23/10万,已经超过急性白血病,位居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发病率的第二位。

内蒙古自治区医院血液科金阿荣主任指出,临床发现近三分之二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在初次诊治时就已经高肿瘤负荷并累及多脏器功能。当患者出现骨痛、贫血、肾功能不全、高钙血症、反复感染等症状时,建议同时到血液科就诊,做到尽早发现才能及时有效地控制病情发展。

西安杨森副总裁王彤焱女士表示:“万珂®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为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提供了更多的医疗保障服务,切实地减轻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西安杨森将一如既往地通过与相关政府部门密切合作,支持国家医保项目,为更多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创新药品而不懈努力。”

西安杨森副总裁郑磊女士表示:“内蒙古自治区出台的这一新政将全面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多层次医疗保证体系的建立,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并将对其他省市起到非常积极的示范作用。我们会全面配合当地政府的指导,辅助新策全面落地,惠及内蒙古人民,也希望未来更多省市患有重大疾病或罕见病的患者可以通过医疗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使用到先进、高质量的药品。”

据了解,内蒙古将在全区执行统一的医保结算价,靶向药品由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单独管理。医保经办机构与当地靶向药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网络结算,参保患者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和各盟市医保经办机构正在完善实时结算系统和选定定点医院和药店。